新北市政府函修正「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移入容積量體評定原則」第三點規定 31 1 月, 2020 室內設計, 建築設計, 景觀設計, 轉知公文 0 修正「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移入容積量體評定原則」第三點規定,並自109年1月7日起生效,請周知所屬會員,請查照。